7楼左右,2楼膝盖疼痛,3楼小腿骨粉碎,4楼骨折,5楼下半身截肢,6楼头以下瘫痪,7楼从足底涌上头部的酸爽。如果从头部先着陆,2楼就可以火化了
人最少在多少米的高度掉下来会死,这要看每个人的体质情况和客观环境而决定危险因素的大小。有的正常走路磕到后脑出血当场死亡。有的从五楼上不小心掉下来,有晾衣服的绳子以缓冲而安然无恙。这个问题没有具体答案。
正常人应该是七米左右,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嘛。七米跌落,非死即伤。
而且还要看身体质量决定,普通成年人60KG左右从五米左右落下会重伤。
如果高度1-4米,只是会摔骨折一类的,还要看看摔的是什么地形,泥巴地摔着最不痛了,越湿的地越好。
1米高,脑瓜落地,死。
6米高,身体*部位落地,死。
大约40米,落水,死。有人用西瓜做过实验,西瓜落水炸裂。
如果脚先进水,可能会到之腿部骨折,如果头部先进水,很可能当场死亡,因为从很高的地方往水里跳,刚入水的时候人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力不受伤的算是走运了,多高我就不知道了。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些矛盾,人从高处跳下来死不死跟水深是不成正比关系的。
自己跳楼轻生,结果还直接砸中他人导致他人身亡的情况下,给家人带来悲痛的同时,还会让家人背负上巨额的债务。
近日,网上曝光一则视频,在11月6日,广东东莞市石龙镇某花园小区内,一名男子从小区30楼跳下,砸中小区内送快递的男子。据知情人士透露,跳楼男子50多岁,跳楼原因不明。从东莞警方证实系跳楼男子砸中快递员,两人当场死亡,具体原因还在进*调查中。
跳楼砸死人的事情,已经发生好几起。很多人会认为人死万事休,没办法追究跳楼者的法律*。那么跳楼砸死人,要不要承担法律*,承担对象是谁,如何承担呢?
2019年的六一儿童节,四川眉山25岁的侯先生跳楼,砸中楼下散步的周女士和她不到3岁的孙子小陈,3人死亡。
经过东坡区法院一审审理判决,侯先生生前有精神分裂症,其父母未尽监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赔偿周女士丈夫因周女士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78.2万余元,赔偿小陈父母因小陈死亡造成的人身损害的各项损失共计73.8万余元,共计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