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
一级*科员其实就是正科,但是并不具有领导的职责,而且是从事具体的工作,同时根据隶属关系将会接受正科实职的公务员指挥,正科与一级*科员都是能够相互转任并且兼任的。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科员,应当任三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科级干部从低到高分四级*科员、三级*科员、二级*科员、一级*科员四个等级,其中四、三级*科员是副科级干部,二、一级*科员是正科级干部。
一级*科员任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18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科员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级别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
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三级*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四级*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副*科员二十四级)。
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