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需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低于200米时速度不能超过6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且要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低于100米时驾驶者需要开启汽车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以及危险报警闪光灯,保证前面和后面行驶的车辆能够较容易发现车辆的存在。

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