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
“三非人员”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
非法入境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非法居留
非法居留是指在*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具体说就是入境时,*局发给的小白卡,也就是I-94表上的时间超过了就叫非法居留,即使是多次往返的签证,超过了也算非法居留。非法居留后也不能到第三国签证。但是如果你在美国非法打工,然后I-94表过期,不算逾期居留。但如果被*局发现你非法打工,从被逮住的那天算起,你就是非法居留。
非法就业
非法工作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管理难处
*部门人士表示,“三非”外国人管理难点多、难度大。例如,*机关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没有专门羁押、审查遣返场所,各地拘留所普遍存在羁押场所和外语干部不足等问题。
又如,部分毗邻*的妇女非法入境后,与*公民非婚生育子女,被依法遣返后再次入境的情况比较突出。有的长期在华滞留,成为历史*问题。
再如,一些*驻华使领馆核实人员身份时间长、效率低,在等待过程中,我国的管理成本加大,事态发展不好把控。
当前,外国人服务管理涉及领域广泛,职能分属不同部门,在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方面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一些部门尚未建立外国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已建立的尚未*实现信息共享。
法律法规滞后也是一大困难。我国现行与在华外国人服务管理相关的涉外立法多出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