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岗位,又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岗位设置中的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岗位设置: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