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督为*警衔体系的第八等级,由*部部长授予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级以及*技术中级、初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两道横杠加一枚四角星花。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组成。其中,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三级警督的授予标准是
其中1到4是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评定三级警督的标准;5和6是担任*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评定三级警督的标准。
1、科员(警长)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参加工作满三十年的,或者现任县
(市)*局股、所、队长,参加工作满二十二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2、副科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二十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3、正科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四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4、副处级职务人员一般都可以被授予三级警督。
5、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中级*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二年的,或者任现职不满二年、参加工作满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级警督;
6、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等初级*技术职务人员:德才表现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