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
手机三包一般是指手机有质量问题时,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的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根据手机三包规定,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和义务,*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第*令,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
下面是手机三包的具体规定
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作为明示*,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三包*时间规定
1.“7天包退”规定,如果产品在销售之日起7天内性能不佳,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
2.“15天包换”规定,如果企业产品在销售之日起15天内性能*不佳,消费者分析可以通过选择需要更换或维修。
3.“一年包修”规定,如果产品销售一年内可以非人为损毁可以免修理费用。
对于还处在“三包”有效期内,并且进行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满足正常生活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凭维修信息记录和证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更换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三包"的有效性应从维修占用时间及备件维修需要中扣除。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从更换材料之日起重新进行时间上的计算。
“90天”、“30天”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备件自交货修理之日起90天内未修理的,维修人员应当在修理状态中注明,卖方免费为用户更换同一型号和规格。
如果是因为修理者自身发展原因分析造成修理工作时间超过30天的,修理者应当进行免费为消费者需要更换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并且费用由修理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