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奉新县,江西省宜春市辖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东连安义县、南接高安市、西南毗宜丰县、西北邻修水县,北靠靖安县,潦河水流贯境内西东。

奉新县是**批农村初级电气化达标县,水能蕴藏量7.79万千瓦,已开发5万千瓦,年发电量4亿度,电力优质廉价充足。有*商品粮、毛竹林基地,省猕猴桃开发基地。矿藏有花岗石、瓷土、萤石、钾长石等。举铜、干大、寺棠、万修等公途经境。名胜古迹有济美牌坊、“天下清规”石刻、越王山、百丈寺、百丈寺又是是佛教“禅林清规”(又称“天下清规”)的发祥地。

历史

奉新县春秋时属吴,战国时属楚,秦属九江郡,汉初属豫章郡。

汉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开始命名为海昏县,是江西省最早设立县治管理的十八县之一。

和帝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海昏分置建昌县。

汉灵帝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分海昏、建昌两地,设置新吴县,县治在今会埠故县,属豫章。

唐中宗神龙二年(公元706年)县衙由故县迁至冯川。

南唐保大元年(公元943年),吴把帝位让于唐,为避嫌,遂更新吴为奉新,表示“弃旧迎新”之意。

1949年7月8日获得解放,1958年前属南昌专区管辖,1959年1月始划归宜春地区管辖。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仍辖奉新县。

宜春

宜春,江西省辖地级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位于江西省西北部,东境与南昌市接界,东南与抚州市为邻,南陲与吉安市及新余市毗连,西南与萍乡市接壤,北与九江市相邻,西北与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交界。

历史

秦分天下为36郡,宜春市的区域范围隶属九江郡。

两汉时期隶属豫章郡。

三国吴宝鼎二年(267),置安成郡,宜春一带,分属豫章、安成两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设巴山郡,辖丰城一带。梁末,又设豫宁郡,辖奉新、靖安、铜鼓一带。是时,市域分属豫章、安成、巴山、豫宁4郡。

隋初,废郡置州,隋开皇十一年(591)置袁州(治所在宜春县)。其时,今袁州区及樟树市西部为袁州所辖,樟树市东部为吉州所辖,丰城市为抚州所辖,其余诸县及樟树市以北均为洪州所辖。隋炀帝大业初,改州为郡。洪州复为豫章郡,吉州复为庐陵郡,袁州改为宜春郡。几经反复唐乾元初又改郡为州。

唐代市域基本上分属洪、袁、吉3州。唐武德五年(622)曾设靖州(治所在高安)。辖高安、宜丰、上高、万载及樟树一部分。武德七年(624),改靖州为米州,旋又改米州为筠州。武德八年(625)筠州废,直到五代吴时,仍分属洪州、袁州、吉州。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析高安、新淦县地置清江县,以萧滩(今临江镇)为县治。南唐保大十年(952),复设筠州。后周显德元年(954)洪州改为南昌府。分属袁州、筠州、吉州及南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