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的合数是4。2为*的质数,它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也不是合数。3为质数,它不能够被其它自然数整除,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也不是合数。4是偶数,可以被二整除,即4=2*2。因此4可以被1、2、4整除,即4有1、2、4三个因数,所以4是*的合数。
合数的意思是在大于1的整数之中能被1和它自身之外的所有其他整数(0除外)整除。合数是在所有自然数之内,有2个以及2个以上的因数的正整数,而1的因数只有一个1,所以它不是合数。
性质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设2n+1是一个合数,将它分解成两个奇数2a+1和2b+1的积,其中a、b都属于非0的自然数,则有2n+1=(2a+1)(2b+1)=4ab+2(a+b)+1=2(2ab+a+b)+1。可见,*-一个合数根都可以表示为"2ab+a+b",反之,不能表示为"2ab+a+b"的数根,就称为素数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