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的德文volkswagenwerk,意为大众使用的汽车,标志中的vw为全称中头一个字母。*译为福斯汽车,港澳、大陆译为大众汽车或福士汽车,意思是“人民的汽车”。标志像是由三个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组成,表示大众公司及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

大众汽车标志诞生的背景,是德国KdF汽车城的建立。1938年,德国国民车在希特勒的主张下,最终样式确定,当时有了*、有了汽车、唯独缺少适合这个*的标志,于是在一次KdF汽车标志竞赛中来自“宝石结”公司的工程师弗朗兹克萨韦尔莱姆斯设计的VW标志获得成功。

最初大众汽车标志的颜色为黑色,设计元素上主要以人民大众“Volks”和汽车“wagen”两个单词的首个字母组成,并把这两个字母上下排列后,放入圆环内。

*次大改于1949年,当时归属于萨克森*的大众汽车重新开工,生产欠下众多订单的KdF-wagen。此时的大众商标便被进*修改,以*摆脱纳粹形象,符合新大众汽车的公司形象。商标颜色则由黑色变为象征着和平与未来的蓝色。

从此,大众的商标经过历代的修改,最终成为今天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