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商业保险
汽车商业保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辆商业险,是车主投保了*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
汽车商业保险一般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
全保就是购买了商业险中的 四个“基本”险
及:三者(*车身以外的第三者损失) 车身(*自己的车遭受事故损失)盗抢(自己的车被偷盗或被抢夺)司乘(*自己车内是司机和乘客) 这就是所谓的全保,全保仅是基本险可单独购买。其余还有数十项的附加险和特约险·如不计免赔、玻璃损失、精神损失赔偿、事故后交通补偿等等30-40项
拓展回答
理赔流程
*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3、保险车辆按*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依然有效。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