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250天,一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职工每周工作5天、40小时工作周制度。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企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工作日为250天。

3、我国长期以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职工每周工作6天、48小时工作周制度。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至1995年4月30日,实行职工平均每周工作5天半、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