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特区什么时候成立?

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5月正式成立。

深圳特区位于广东省的南部沿海,东起大鹏湾边的梅 沙,西至深圳湾畔的蛇口工业区,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它毗邻香港,交通便利,气候温和,风景优美,在利用外资发 展经济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根据中央的指示,深圳特区将建成以发展工业为重点的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 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

继深圳后,中国又相继成立了4个经济特区:1980年开始建设的珠海经济特区,1981年开始建设的厦门经济 特区,1982年开始建设的汕头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比中国其他经济特区更加开放、灵活的体制和政策,授权海南政府更大的自主权。

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是深圳。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

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