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
*有5个军区,分别是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
大军区是根据*的行政区域、战略战役方向、作战任务等设置的军队一级组织,是战略区域内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战区有利于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构建联合作战体系,更好地维护*主权、*和发展利益,维护地区稳定和*和平。
东部战区:与原南京军区辖区相同,加上军区内的东海舰队、空军、火箭军、*,司令部驻南京,陆军机关驻福州。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属武装力量。
南部战区:包括原广州军区(除湖北省)和原成都军区的云、贵两省及所辖的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司令部驻广州,陆军机关驻南宁。领导和指挥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
西部战区:由原成都军区、兰州军区合并而成(除云、贵、陕三省),司令部驻成都,陆军机关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部战区:辖东三省加内蒙古、山东(即原沈阳军区辖区加内蒙古、山东)及所辖的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司令部驻沈阳,陆军机关驻济南。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的所属武装力量。
战区作为本战略方向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按照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的要求,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担负应对本战略方向*威胁、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使命。
军区一般以领导机关所在地、辖区、地理方位或序数命名。战时负责领导和指挥本战略区和战略方向的*武装力量。平时领导和指导本辖区内海陆空及二炮部队合同作战的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
*军区是人民*的*一级的主兵种合成领导机关,在现行体制下,一般负责几个省市区的省军区和若干陆军野战部队以及其他诸兵种力量。
在建国初期,我国总计设立了6个大军区,分别是: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南军区、西北军区。从6个军区的管辖范围来看,基本上对应了当时的6个地方局。例如西北局、东北局、西南局等等,管辖范围基本上是重合的。
除了划分6个大军区之外,1950年之后,我国还划分了18个二级军区和25个三级军区,基本上对照了我国的各个省份和地区。请注意,二级军区和三级军区之间,并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根据具体重要程度不同划分的,二者属于平等关系,都隶属于大军区的管理。例如边疆省份基本上属于二级军区,内陆省份则基本上属于三级军区。
当时,东北军区的管辖范围,基本上就是东北地区。不过在50年代前期,东北地区的区划比较复杂,出现了辽东省、辽西省、热河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等6个省份。在建国初期,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等城市,还被临时*为直辖市,成为了建国初期的10多个直辖市之一。随着战争基本结束,我国进入了战后重建、恢复生产、经济建设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