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年度收入不足6万元的退税。如果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率过高。如果这些收入项目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也可以申请退税。
  • 专项附加扣除未充分享受。如果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但在预缴税款时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以申请退税。
  • 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因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无收入等原因导致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从而享受不充分的,可以申请退税。
  • 公益慈善捐赠未扣除。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也可以申请退税。
  • 无需办理年度汇缴的情况。包括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且不申请退税的情况。

以上政策基于2019年的规定,具体操作和条件可能有所变化,建议咨询税务专家或查阅最新的税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