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规范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所谓“偷面积”的绝招有杀伤力,尤其在规划方案阶段应特别注意,现将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1、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2、建筑物架空层,应按照其顶板水平投影进行计算其建筑面积。

3、建筑物的门厅以及大厅,应按一层进行计算建筑面积。

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进行计算面积。

5、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