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之前,*扶贫安置房政策是实行整体搬迁与零星搬迁相结合的模式,扶持标准为:搬迁每人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5000元,即所谓的“1+5”补助政策。
在2009年之后,*扶贫安置房政策实施集中搬迁,不再安排零星搬迁;同时*扶贫重点县每年省上安排实施2个村。扶持标准为:搬迁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庄基费1000元,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控制在点上农户的10%)。
同时,确定*扶贫异地搬迁后,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五部委规定,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均不得超过25平方米。